https://s0.ifengimg.com/2018/02/01/fangchan_d0c0fd07.png
武汉:房企不得强制要求购房人提供“房查”资料 - 凤凰网房产武汉
5月6日,据新华社披露,武汉市房管局已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网签备案系统进行购房人资格核查,不得将购房人提供相关住房核查资料作为购房的前置条件,并将严格查处开发商强制要求购房人提供“房查”资料的行为 -来自凤凰新闻客户端
https://wuhan.ihouse.ifeng.com/news/2018_05_07-51455444_0.shtml

武汉:房企不得强制要求购房人提供“房查”资料

观点地产网
2018-05-07 09:18

5月6日,据新华社披露,武汉市房管局已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网签备案系统进行购房人资格核查,不得将购房人提供相关住房核查资料作为购房的前置条件,并将严格查处开发商强制要求购房人提供“房查”资料的行为。

武汉市要求,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过程中不得要求购房人提交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资料;应通过“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对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申请,相关部门将在2个工作日内返回核查结果(首套刚需购房家庭为4个工作日),并由开发企业将核查结果告知购房人。

若开发企业强制性要求提供“房查”资料,购房人有权拒绝并向房管部门举报,房管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武汉市房管局出具的房产信息查询结果可用于涉及子女入学、异地房屋买卖、异地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提取、单位住房调查、申请助学、部队住房调查、拆迁调查、医疗互助、户口外迁、办理低保、公房出售等12种用途,因未包含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得作为购房资格核查证明使用。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公开对媒体表示,未来将在东湖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增设个人房产信息自助查询机。市民可通过房产档案馆信息查询窗口、自助查询机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查询其房产信息。

点击查看完整内容
标签: 房产 公积金 购房 【责编】 段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房产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上一篇: 下一篇:
百科推荐
楼盘推荐 更多
推荐阅读
辽宁省鞍山市:“卖旧买新”改善住房增加的面积每平米补贴200元
澎湃新闻
刚刚
新闻快讯
北京近一个月内四度松绑楼市政策
财联社
刚刚
新闻快讯
经济日报:房地产市场仍有发展空间
澎湃新闻
刚刚
新闻快讯
一季度房产税收入1051亿元,同比增长21%
中国房地产网
今天
市场
金科股份正式被裁定受理重整
中国房地产网
今天
市场

金科天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