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到湘潭市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单独购买或夫妻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和15万元购房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
湖南省湘潭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近日发布《关于申报湘潭市人才购房和租房补贴的通知》,对2018年5月4日以后新引进到湘潭市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与湘潭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在湘潭市城区范围内购房或租房时,给予货币补贴。
按照这一政策,该市对新引进到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副高级职称人员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技师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职后在湘潭首次单独购买或夫妻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
同时,对新引进到湘潭市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不在湘潭市购买住房的,该市也分别给予每月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租房补贴,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在购买商品住房时从购房补贴中予以冲减。
作为三四线城市,湘潭楼市近年来持续下行。
克而瑞湖南区域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湘潭市商品住宅共成交4.08万平方米,均价5300元/平方米,成交量环比下降22%。其去化周期已创新高,达82个月。